《自由主义传》(信仰自由之路)
2020-06-29 09: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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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延之水-头条号

《哈耶克传》:

跟钱伯林一样,哈兹利特也觉得这实在是“太奇怪了:大不列颠的古典自由主义传统,也就是洛克、密尔顿的传统、亚当·斯密和休谟的传统,麦考莱、密尔和莫利的传统、阿克顿和戴雪的传统,这一传统当代最杰出的捍卫者,不是土生土长的英国人,而是一位奥地利流亡人士”。

弗里德曼 哈耶克都不用自由主义这个词的原因

在美国,自由主义有两种不同的含义:共和党的古典自由主义与民主党版本的自由主义。如哈耶克所言,美国的民主党的自由主义已经不是原汁原味的自由主义 自由主义这个名称已经被左派偷取 所以共和党把自己的古典自由主义称作保守主义

用 信仰自由 更好 更适合个人

信仰自由 你可以走消极自由(法治)

《自由主义传》的道路

哈耶克 弗里德曼 凯恩斯 德沃金 亨延顿 罗尔斯 罗斯福(四大自由)等等前人走过的道路

信仰自由(《自由主义传》道路)

本着对权力的抵抗(警惕权力 权力运用不正当的抵抗)、对进步的信任(新生事物的发现探索与发展)以及对人的尊重,永无止境的冲突和永不停息的变化中寻找秩序。(哈耶克的《法律、立法与自由》第一卷《规则与秩序》)

――埃德蒙 福赛特《自由主义传》

“本着对权力的抵抗(警惕权力 权力运用不正当的抵抗)”

什么是权力?权力是政治概念,也是法律概念。(强制好像没说清楚)

在人类社会领域中,权力的根源在于对行为的许可,或者说判断那种行为可以或者违规(当然主动模式就是自己对自己的行为已经加上了许可),授权或者管辖权就是一种主动模式。

权力体现在对行为的许可或者授权 有权力做什么可以说是给自己的行为授权 皇帝 权贵肆意妄为(有权)行为默认拥有特权或者无限权力 授权的职责权力 国会授予总统的权力 官员的职权 授权对某种行为具有管辖权 这也是职权的一种 都是授权的 最高法院具有终极权力就是判断行为的合规则还是不合规则 无论政府 还是法人。 最高法院的这种终极权力是一种高于政府意志的东西的体现(无论它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还是社会权力)

政府行为的权威、正当等等在于践行了某种高于政府本身运行规则或者政府层面 比如我们引用的德沃金的话,当纠纷冲突发生的时候,政府怎么判定合法非法,不是以政府的意志为转移(也许可以) ,我们看到的是条文(以文字记载这样判定的理由,我们看到的是以条文作为判定,看不到是以理由形成的这一个条文),其实质某种高于政府意志的东西在现实中展现。

德沃金《法律帝国》:

“正当理由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因为它不仅影响司法权力可以延伸多远,而且影响个人遵守法官制定法的政治与道德义务的程度。它也影响一个有争议的观点可能受到挑战的基础。”

无论什么政治制度 希望达到的目的是 良好透明的国家治理即法治 完全正当的理由塑造的社会不现实 正当的界定不同的国家 现实情况都有不同的分歧 理由问题具有重要的影响,因为它不仅影响司法权力和行政权力可以延伸多远,而且影响个人遵守法官制定法和立法法的政治与道德义务的程度。它最重的是影响一个有争议的观点可能受到挑战的基础。 政府以理由获得获得授权 这个理由也会限制政府的权力能够延伸到多远 以及政府一个有争议的行为可能收到挑战的基础

“对人的尊重”

我就不信这些现代文明的根基――亿万年之后会发生变化――除非我们不在是人类

人作为人的平等 人们的政治权利的平等 独立人格的平等 自我意识独立人格的人

把每一个人看做是一个有血有肉 有思想有自我意识 有独立人格 在政治权利方面一样平等的人 即人的平等

权利的保护 基本的社会保障 不受不正当权力(无论是政治权力 经济权力 还是社会权力 暴力权力)等等侵犯强制

真正的自由决不等于无视法律,恰恰要仰赖于法律。而真正的法律乃是自由的具体体现。法律乃是自由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果没有法律,就不可能有自由。正当的法律就等于自由。

自由是由法律正当地界定,这种观念对于那些认为自由就是完全不存在政府或自由就等于某种物质生活水平的人士来说,可能有点奇怪。

――《哈耶克传》

现在来说说第二个指导理念。在自由主义者看来,人的权力是桀骜不驯的,永远不要指望权力会自我检点。如果没有抵抗或者制衡,一些人凌驾于别人之上的权力就会不可避免地走向专断和独尊,无论它是政治权力,经济权力,还是社会权力。自由主义所谓的抵抗权力,往往是消极的抵抗。它要求的是拒绝服从,避免出现单一而具有支配性的利益、信念或阶级。

自由主义的第四个理念认为,以权力之傲慢,在它如何对待人民的问题上,是存在道德界限的。人民要享有权利,但是有力量是不够的,还必须让权力尊重人民。这种尊重也是消极意义上的尊重。它划定权力所不能涉足的领域;权力不能阻碍或侵犯人们自主选择的事业或信仰。这种尊重一旦被民主接纳,就会禁止权力将任何人排除在自由主义的保护之外。

――埃德蒙 福赛特《自由主义传》

消极自由(否定性法治守护)

哈耶克文字也许说出了正当的法律所能够达到法治状态,什么是正当的法律哈耶克是没有说明白的,但是德沃金的文字至少指出了什么是正当的法律的方向。

当然理由也不仅仅适用于我们人类社会,对于理解这句话的智慧生命也许也是适用的(也许,某种外星人会以我们具有劣等智慧生命而消灭我们,但是请注意这个理由必然会在时空的公正法庭上呈现出来)。

我们现在所坚信的,也许未来就是过眼云烟,人是会成长的,也是会改变的,而我们的文明正是在这种改变中缓慢向前发展;我们现在所坚信的,千百年之后,谁又知道呢?

内容来自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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